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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11:22:5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衡环督办[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0)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市商务局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车辆)等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手段不多、效果不佳。国省干线两侧物流园、停车场内非法流动加油车频频出现,个别工矿企业擅自建设储油设施,借自用车辆加油之名行违法经营之实,"自流黑”问题屡禁不止。高新区京衡北大街车必帮汽配批发修车厂院内一成品油销售点相关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埋设4个大型储油罐。衡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冀州区分公司院内停放一辆柴油罐车,有加油记录和部分加油收据。武邑县顺通物流公司院内两辆非法流动加油车,为院内柴油货车加油。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制售成品油行为,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责令高新区京衡北大街车必帮汽配批发修车厂院内成品油销售点清理埋设的4个储油罐,恢复原貌,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责令衡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冀州区分公司解除柴油罐车的租赁合同。

(三)责令武邑县顺通物流公司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不允许其经营场所内停发非法加油车。停放的非法加油车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责令办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证。

(四)举一反三排查整治,自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市场、应急、交通等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罚。

(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

(六)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成品油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完成情况

(一)衡水市商务局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4年1月17日分别组织衡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11月24日,以衡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衡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4年1月17日,以衡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自1月17日至1月31日,就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情况,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

(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经发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对当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将院内埋设的4个储油罐清理完成,现场恢复了原貌。后期,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回头看”,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冀州区政府组织冀州区发改局、冀州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对车辆进行了调查,当事人随即出示车辆危货运营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通过验证,所有证件与车辆都符合规定。2023年9月30日,冀州区发改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此车辆属路桥工程公司租赁车辆,并已开走,解除了租赁合同。后期,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该车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武邑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顺通物流公司进行调查,当时车辆已开走,现场未发现流动加油车,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签订承诺书,责成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其经营场所内不得停放非法加油车。后期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均未发现流动加油车。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6日)向衡水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人:王爱俊              联系电话:0318-216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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