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商运行〔2019〕193号
衡水市商务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商务局),高新区招商局、滨湖新区发改局: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商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请各县市区单位按照《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方案》(衡商运行【2019】169号)及衡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提示函》(衡消委办【2019】20号)的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和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各县工作落实。要召开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找准消防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结合市局印发全市商务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标准指南》深入分析研究商务系统当前消防安全的形势,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果断的措施,及时堵塞各种漏洞,有限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的事故发生。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认真按照《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衡商运行【2019】169号)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分析、排查,治理、督促形成并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到国庆之前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为推进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局决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也要加大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
(一) 时间安排
2019年8月20至2019年8月26日
(二)督导内容
1.听取各县市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期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部署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关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2.衡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衡商运行【2019】169号)的通知落实情况。
3.对商务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强化隐患整改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政府文件、工作计划、措施相关的记录、台账、工作记录)与看现场等方式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推动落实与排查安全隐患相结合。各督导组要将相关文件、隐患排查台账复印带回市局进行备案。
(四)督导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导景县、阜城县
组长:杨秋来
成员:孙秀丽、解振锋
第二组:负责督导桃城区、工业新区和滨湖新区
组长:许东升
成员:张学峰
第三组:负责督导武邑县、安平县
组长:邵新秋
成员:蔡亮、王文婷
第四组:负责督导枣强县、故城县
组长:张捷
成员:严铮、王宝文
第五组:负责督导冀州区、深州市
组长:杨云
成员:王忠英、肖军
第六组:负责督导饶阳县、武强县
组长:刘胜强
成员:徐金峰、沈学智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对辖区内商务系统企业做出系统、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和任务,强化举措,抓好落实。
2.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轻车从简,减去不必要的陪同,自行解决食宿费用问题,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物、馈赠,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吃请。
3.及时上报信息,督导工作结束后,请各督导组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hssw5086@126.com
附件1.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督导检查表
2.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导检查表
衡水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督导检查表
检查内容 (如有划√;如无划×) | 是否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测监控;( )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 是否建立应急预案;( )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 是否建立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消防出口、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 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 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消防培训;( ) 是否取得培训资格证书;( ) 是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培训教育;( ) | ||
存在问题及隐患 | |||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人员 | |||
备注: |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附件2
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导检查表
检查内容 (如有划√;如无划×) | 是否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测监控;( ) 加油站是否有《营业执照》;( ) 加油站是否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加油站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 )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是否有隐患排查台账;( ) 是否有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 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 员工是否有安全职责分工;(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 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全员培训;( ) 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穿着防静电服;( ) | ||
存在问题及隐患 | |||
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人员 | |||
备注: |
衡水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