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商整规〔2019〕111号?xml:namespace>
衡水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领域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相关科室,高新区及滨湖新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冀商秩序字[2019]4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存在风险与突出问题,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衡水市商务局整规办。
联系人:刘艳霞 杨志平
电话:2175303
邮箱:hs2175303@163.com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冀商秩序字[2019]4号)
衡水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