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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08  16:18:5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商务局

关于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高我市精准招商实效,增加招商人员力量,经衡水市人民政府同意,衡水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招商工作人员6名,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衡水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年龄和选聘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招商工作经验丰富,年龄在30岁以下;对长期从事招商工作,且有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岁。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在衡水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swj.hengshui.gov.cn/)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衡水市商务局人事科(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69号市商务局220室)。

 3.报名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近期2英寸彩色照片 ③本人毕业证(全日制本科毕业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⑥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⑦2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的证明(包括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和主要工作业绩),需所在地政府具有招商职能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核

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填写的《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10月21日,以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1科,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60分)以上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招商实际工作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与招商工作岗位相匹配的知识能力。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0:30,届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19年10月26日下午,在市商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和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或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若笔试末位名次并列,则同时进入拟面试人选,当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超过18人(含18人)以上时,按1:3比例进行面试;当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少于18人时,按1:2比例进行面试;当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少于12(含12人)人时,全部进入面试。并于2019年10月26日下午17点前在市商务局办公楼1楼大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6日下午20: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衡水市商务局人事科(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69号市商务局220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开始,届时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形式: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应试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60分)以上,不能进入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于2019年10月27日下午在市商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市商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总成绩。

(七)人员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体检人员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家庭政治背景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商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市商务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衡水市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衡水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swj.hengs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确认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选聘资格。

监督电话:0318-2127069(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在公开选聘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由中共衡水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八、本公开选聘公告由衡水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公布、名单公示等信息,通过 衡水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swj.hengshui.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318-2123371(衡水市商务局人事科);0318-2990862(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附件1: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0月8日

衡水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衡水市信息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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